个人信息保护方针

基本方针

在创造喜悦的、以人为本的前提下,根据行为规范,遵守有关个人信息的法令。努力保护个人信息。

活动方针

  1. 取得个人信息时,应明确使用目的,并通过适宜而公正的手段取得。个人信息,应在取得该信息时所阐明的使用目的范围内,在执行业务的必要范围之内使用。
  2. 除法令规定的情况外,事先未得到本人同意,不得向第三者提供个人信息。与第三者共同使用,或委托其处理个人信息时,为了让第三者正确地使用,应对其进行管理及监督。
  3. 应保持个人信息的正确性,最新性,安全地进行管理。为了防止个人信息的丢失,破坏,篡改以及泄漏等,应采取必要而适当的信息安全对策。
  4. 本人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拥有要求公告,修改,停止使用,删除等权利。有此要求时,应迅速对应。
  5. 应实施保护个人信息的内部管理体制的持续改善。

2022年6月28日
董事长

吉永 徹也